创业担保贷款,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,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,由经办银行发放,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,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。
个人创业担保贷款:最高可贷30万元,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。
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:最高可贷400万元,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。
奖补支持的贷款利率上限为LPR+150BPs。其中,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。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,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%的财政贴息。对展期、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,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。
如小王申请1年期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,银行放贷实际利率为4.95%(当年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.45%),实际贷款利息4950元,个人承担2475元,财政贴息2475元。
(一)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:
1.《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》;
2.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个人页(已婚的还应提供结婚证、配偶身份证、配偶户口本个人页);
3.十类人员对应的身份证明材料。
(二)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材料:
1.《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》;
2.营业执照;
3.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: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与其签订的《劳动合同》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《劳动合同备案名册》、符合十类借款人类别的身份证明;
4.全体职工花名册,并标注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、身份证号(企业盖章);
5.企业属《统计上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》(国统字〔2017〕213号)规定的小微企业、无拖欠职工工资、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。
6.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抵押材料,不动产权属资料(房地产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在建工程)及生产设备、船舶权属资料等。(自行准备即可,无需提供给人社部门)